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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策含金量 吉林促52项降成本举措落地

2016-12-28
    中国工业报记者日前获悉,吉林省政府近日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降成本的实施意见》,力求多措并举,切实帮助企业降成本,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至此,吉林省出台的降成本举措累计达52项。 
  据了解,吉林省此次在全省范围内决心大幅度降成本的目标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深入开展企业降成本专项行动,打出政策组合拳,实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财务成本、人工和物流成本、用电用地要素成本、管理成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到2018年年底,企业负担将持续减轻,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进而形成企业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格局。 
  深入剖析这52项降成本举措,其含金量之高,涉及面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 
  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重点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网建设,年内完成“四张清单”并在网上发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严格落实注册资本改认缴登记制度,全面停征工商登记注册费。 
  同时,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推广使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方便快捷、信息共享、纵横联动、全程监察的网上并联审批机制;提供优化便捷服务,完善“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继续推进涉企清费改革,确保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扩大税收营改增试点,把试点范围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税政策,取消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限制,取消专科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限制;对通过认定的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企业可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对上述行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按月纳税的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 
  降低企业创新创业税费。对省级主管部门认定新创办的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通过出租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5年内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建设,给予40万元以上省级专项支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标准每户最高奖励提高到50万~100万元。 
  据了解,2016年,吉林省计划为全省企业减负480亿元左右。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22亿元,税费成本约227亿元,财务成本约166亿元,人工成本约24亿元,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约11亿元,企业管理成本约30亿元。 
  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扩大续贷政策范围,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对授信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采取新发放贷款结清原贷款方式实现无缝转贷;鼓励各级政府建立企业信贷周转资金,化解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到期续贷压力。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对优质企业执行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10%,对其他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30%。 
  鼓励银行业机构对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但仍具备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降低利率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建立政府、负债企业、债权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参与的降低债务会商合作机制,采取“一企一策、一贷一策”,推动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资产负债托管等形式,减轻负债率较高企业的债务负担。 
  清理金融服务性收费,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扩大企业融资抵质押范围,大力开展企业动产、股权和商标专用权“三押”融资。放大“助保金池”融资,省级财政新增5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助保金池”发展,再增加县(市)助保金池20个。 
  合理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主要包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等缴费负担,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到2%,工伤保险最低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实施企业稳岗补贴、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所承担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部分,予以全额社保补贴; 
  降低企业人力培训成本,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由现行280个工种扩大到500个工种,技师由14个工种扩大到200个工种,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3000元。 
  支持长春、吉林、松原、图们、珲春等5个物流园区建设,着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20户物流标准化应用示范企业,并推动10户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培育10户国家级和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实行货车通行高速公路部分优惠,对省内车货总质量未超过优惠限值标准的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按普通车辆收费标准的75%计收;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按照每千瓦时奖励0.12元标准,继续对重点工业企业给予用电补助;对优先发展产业、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政策优惠;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支持长春市双阳区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区域试点,支持企业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使用土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确保上述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吉林省对每一条都明确了负责单位,几乎涉及全省所有的职能部门。(来源:中国工业报 记者王斌)

 



 
(责任编辑:石曦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