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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赴广东等地进行考察和学习的通知

2013-01-05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工信委、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理事会员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
    为进一步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发展经验,加强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展经贸渠道,提高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和推动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工信委、省协会领导研究决定拟于10月中下旬组织部分主管部门领导、企业家代表赴广西、广东、福建等地进行经贸考察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要内容:
    1、学习借鉴三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验及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考察三省知名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模式;
    3、与三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家交流洽谈,探索寻求加强合作的有效途径;二、时间及线路:
    考察地点初步确定为:广西、广东、福建。考察行程大体10天左右。拟于2012年10月中下旬出发。
    三、参加人员: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工信委、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各理事会员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经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参加考察学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几点要求:
    1、本次经贸考察学习是今年省协会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对外经贸活动,其目的是促进与三省中小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加强重点骨干企业及理事会员企业的对外交流和联络,扩大企业对外影响,增进对外合作,拓宽发展领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因此,希望各市地主管部门(协会)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凡参加考察的市地和企业,请于10月15日之前将人员名单报给省协会秘书处对外联络部。联系人:康  虹。联系电话:(0451)87203184 、13766803054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