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协会工作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选拔推荐全省诚信中小 企业、民营企业的通知

2019-04-15
黑中小企协发[2019]5号
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协会),各理事会员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环境,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树立新时期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明礼诚信的崭新形象。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诚信龙江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诚信自律守则》的有关规定,省中小企业协会拟于今年上半年以理事会员企业为重点,在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全省诚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选拔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对开展诚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选拔推荐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开展诚信选拔推荐活动是树立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诚信典型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充分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培养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诚信意识,发挥诚信的激励和惩戒作用,更好地促进和推动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协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此次选拔推荐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要按照推荐标准和相关要求,认真做好选拔和推荐工作。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协会)要按照评选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对推荐的企业要严格把关。按照名额分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选拔、推荐工作。各地市要充分征求基层意见,形成整体推荐意见后报给省协会。哈尔滨企业也可直接上报省协会。
三、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好选拔、推荐工作。请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协会)5月25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所需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给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超过规定时限将不予授理。
联 系 人:石曦希;
联系电话:(0451)87203184;
邮    箱:hljsmea@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敏街9号206室;
邮    编:150001。
 
 
附件:1、全省诚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选拔推荐方案;
      2、黑龙江省诚信企业推荐表;
      3、企业诚信承诺书。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全省诚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选拔推荐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环境,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树立新时期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明礼诚信的崭新形象。按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诚信自律守则》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经过研究,拟在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诚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选拔推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理事会员企业及全省优秀骨干民营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
二、推荐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企业有较大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企业规模在当地同行业中居于前列。
(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四)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拖欠职工工资。
(五)热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全省中小企业、非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六)能够积极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地方建设做出贡献。
三、选拔推荐办法
1、此次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主管部门(协会)根据评选标准、条件进行选拔推荐。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根据推荐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提交副会长会议审议,经有关媒体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2、对选拔出的诚信企业,将授予黑龙江省诚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3、两年内曾被推荐的企业,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4、原则上全省不超过30户企业。
四、所需材料及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2、生产型企业需要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及制药企业需要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诚信建设综合材料(1500—2000字)。
5、《黑龙江省诚信企业推荐表》。
6、企业征信证明。
7、《企业诚信承诺书》。
8、其他佐证材料。
9、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为照片或扫描版。

附件2
黑龙江省诚信企业推荐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通信地址   邮  编  
总资产 2017年   所有者权益 2017年   银行
贷款
2017年  
2018年   2018年   2018年  
销售收入 2017年   实缴
税金
2017年   净利润 2017年  
2018年   2018年   2018年  
所属行业  
1县(市、区)市场监督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或附相关认证材料
2. .县(市、区)金融机构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或附相关认证材料
3. 县(市、区)税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或附相关认证材料
4. 县(市、区)安全监督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或附相关认证材料
5. 县(市、区)环保部门或资源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或附相关认证材料
6. 市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诚信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如与事实不符,本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诚信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