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创新先进典型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2019-06-24
黑中小企协发[2019]10号
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会),县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示范基地)管委会,理事会员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经济新常态下的企业创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省中小企业协会经过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企业创新先进典型宣传推介活动。活动旨在树立创新典型,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同时,通过总结和推广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的经验和做法,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创造和谐优良的社会环境。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推介活动总体安排
(一)基本程序
此次宣传推介活动按照基层推荐、综合认定和宣传推广三个阶段进行。
(二)宣传推介内容
1.“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先锋人物”(10人)
旨在推出探索企业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技术、新趋势”,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典范作用的10位创新企业家。
选取范围:在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推荐选取。
2.“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20强”(20户)
旨在总结推广在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实践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节能减排功效,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实现又好又快成长的20家企业。
选取范围:在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推荐选取。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单位”(10个)
旨在总结推广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并具有表率作用的市(地)中小企业协会、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会)、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服务机构”(5个)
旨在评定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银行、担保投资等金融机构以及其它社会服务机构。
(三)推荐方式
本次推荐采取分类分级推荐的方式进行,“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先锋人物”、“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20强”由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会),县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推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单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服务机构”由各市(地)工信局、中小企业协会负责推荐。
(四)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0日。
二、宣传推介条件及要求
(一)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先锋人物
1、推荐条件
(1)候选人在探索企业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技术、新趋势”,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等方面有独特建树,并做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和社会发展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2)候选人所在企业创新成绩显著,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3)候选人身份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候选人原则上需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并工作3年以上。
2、推荐要求
(1)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候选人事迹材料主要表述候选人在倡导和推动企业创新方面的主要事迹、在实践和理论探索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展示候选人在企业创新工作方面的突出业绩,字数控制在2000-2500字;
(2)填写《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先锋人物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
(3)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二)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20强
1、推荐条件
(1)企业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2)企业具有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发明和创新性应用;
(3)企业在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节能减排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成果;
(4)企业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秀成果;
(5)企业在文化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先进做法。
在以上某方面有创新之处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均可进行申报。
2、推荐要求
(1)撰写企业创新事迹材料,创新事迹材料围绕“创新事由(背景)、具体做法、实施效果和持续改进措施”等内容来撰写,数控制在2000—2500字;
(2)填写《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20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
(3)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单位
1、推荐条件
(1)在支持和服务当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和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有过硬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对其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园区管委会具有表率示范作用;
(2)当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有重大进步,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
2、推荐要求
(1)撰写业绩材料,业绩材料控制在2000-2500字。正文要围绕主题,突出创新点、突出具体做法、突出主要效果、突出改进措施;
(2)填写《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单位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
(3)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机构
1、推荐条件
(1)在支持和服务当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和中小企业进行多种经营创新方法提供资金援助、法律支持以及财务审计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同时在相应行业中取得优秀业绩的金融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
(2)在服务过程中能够保证高效、优质的服务质量,并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
2、推荐要求
(1)撰写业绩材料,业绩材料控制在2000-2500字,正文要围绕主题,突出优质服务、突出具体做法、突出主要效果、突出行业优势;
(2)填写《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服务机构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
(3)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三、认定办法
根据基层推荐意见,听取被推荐单位情况汇报,并通过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和推荐意见,提交至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扩大会议讨论研究。
四、宣传推广
认定结果在2019年全省中小企业协会工作会议(理事会)上进行公开发布。对确定为创新先进典型的单位和个人,将利用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并组织相关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等。
五、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宣传推介活动旨在树立创新典型,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对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会)、园区管委会的管理成果的发掘和推广,进一步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的关注和支持,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会和园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要确保推荐质量。由于名额有限,请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协会)根据相关推荐标准和要求,认真筛选,严格把关,保证推荐质量,切实把有代表性、创新事迹优秀的个人、企业以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推荐上来。
3、确保上报时间。2019年7月20日前请各推荐单位将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给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先锋人物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20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单位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服务机构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可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smehlj@163.com。
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项宣传推介内容,对于前两年宣传推介过的创新典型不作为考虑对象。
联系人:石曦希、冯威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38号205室
电 话:0451-87203184
邮 箱:smehlj@163.com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