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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我省出台对外科技创新合作方案

2017-02-27
        为全面发挥科技创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打造发展理念相通、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创新共同体,国家科技部等四部委于去年联合印发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为落实国家规划,进一步深化我省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丝路带沿线亚欧国家及欧洲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日前,省科技厅、发改委、外事办和商务厅联合出台了《黑龙江省关于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我省将依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聚集优势科技资源和人才,发挥地缘优势、产业优势、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推动跨境产学研结合,努力开创全方位对外科技创新合作新格局,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基地布局 提升合作层次

 

        根据《方案》,我省将以深化国家科技人文交流往来、加快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和布局、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层次为重点任务,稳步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产业合作。

        据介绍,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和省中医药大学已组建中俄工科大学联盟、船舶与海洋工程创新与合作国际组织和中俄中医药创新发展联盟等国际创新联盟。我省将以这些国际创新联盟为依托,引进和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聚焦共性关键技术,深化产学研合作。同时,加快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和布局,推动建设一批联合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合作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适用成果转移转化;以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模式,整合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中心的研发资源、合作渠道资源和资金资源,逐步形成区域创新合作格局;鼓励引导相关市地推进境外农业科技园区和跨境科技园区的建设,以技术合作为先导稳步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产业合作。
        鼓励参与实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和创新对话,培育一批兼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的科学家和企业家团队,参与国际高端科技论坛和对话,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快形成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国际科技合作服务产业。
 

拓展渠道网络 推动产业合作

 

        根据《方案》,我省将重点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独联体国家,“一带一路”沿线欧洲国家,日韩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同时,拓展对外科技创新合作渠道网络,引导和鼓励省内科研机构与这些国家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产业协会和企业界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

        同时,通过科技合作引导推动重点产业合作。以科研资源密集的俄罗斯中部地区、工业资源密集的欧洲国家、中小型企业密集的日韩周边国家为主,发挥科技合作的先导作用,鼓励引导大型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产品配套、联合设计、合资生产等产业合作;鼓励科技园区和孵化器扩大对外开放,引导中小型科技企业引进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减少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科技金融合作,设立中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有产业化前景的合作项目,鼓励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投融资机制,重点支持科技基础建设和重要合作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科技实力较强的沿线国家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境外科技资源和人才,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促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实施合作项目 培养高层次人才

 

        从国家外交经济宏观走势和我省产业结构的微观需求出发,我省将研究制定“一带一路”龙江丝路带科技合作路线图,为我省“十三五”期间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指导。

        我省将面向十大产业和重点领域,围绕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建立项目协作研发机制,引进国外先进项目运营模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创新研发活动国际化。同时,以《“互联网+”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为指引,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在线交流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技术转移和合作。
        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合作人才团队。鼓励科研和管理人员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参加国际科技组织,培养熟悉经济管理和国际惯例的科学家队伍和科技型企业家队伍,提升科技管理人员的国际化交往能力;引进海外高层专家团队和智力资源,针对“一带一路”龙江丝路带科技创新合作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进行评估和决策咨询。(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彭溢)




(责任编辑:石曦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