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系列活动的指导意见
2020-05-20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充分发挥促消费稳就业作用,稳定和促进全省商贸流通业发展,将在全省范围内从供需两端实施一系列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活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活动时间
系列活动将于2020年5月22日启动,其中优惠让利、创新模式、银企合作、激发活力促消费活动至6月底,鼓励购车、文旅惠民和5G手机促消费活动至年底。将视情况开展第二轮促进消费活动。
二、促消费领域
在零售、餐饮、住宿、汽车、旅游和5G手机等惠民消费领域开展系列活动激发消费,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
三、主要任务
(一)政策支持促消费。各市(地)根据实际情况谋划和推出对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具有强大拉动作用的政策措施和促消费活动。在本指导意见框架内,各市(地)自行确定本级财政资金投入额度,省级财政依据各市(地)财政投入资金规模,对哈尔滨市、大庆市给予30%补助,其他市(地)给予50%补助。各市(地)财政、商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要加强消费券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政策资金引导扶持作用。
(二)优惠让利促消费。开展“全民High购 约惠初夏”活动,组织各地百货商场和购物中心等零售企业采取打折销售、豪礼赠送、积分返利等方式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鼓励苏宁易购等企业采取“家电以旧换新”“抽红包”“抽礼品”等多种形式促销,促进耐用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对企业利用门前室外场地开展商品促销活动,有关监管部门要实行宽容审慎的管理措施。
(三)创新模式促消费。发挥线上促销优势,壮大疫情催生的新型消费模式。支持传统商贸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与阿里巴巴、阿里本地生活(饿了么、口碑)、京东、苏宁易购、美团点评、小康龙江、37秒易淘、邮乐网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云上High购 约惠初夏”等多样化线上促销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带动零售、餐饮、住宿、汽车和旅游等传统服务业数字化创新转型,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整合抖音短视频、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等视频平台资源,举办“一起来电 约惠初夏”电商购物消费节。通过新媒体直播设立市(地)赛场打擂、龙虎榜排名,各县(市、区)长都要参加“县长(区长)来了”“达人带货”等直播带货方式,省、市、县三级联动,广播电视、融媒体全程参与,共同推动直播带货,提高黑龙江特色产品在全国市场的知名度和网络销售额。
(四)银企合作促消费。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充分利用金融政策,支持商贸企业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省级层面发挥资金和政策引导作用,整合银联、银行等金融体系资源,发挥垂直管理优势,在有条件的市(地)与有意愿进行营销活动的商户联合开展生活场景营销返利活动,吸引消费者“到店”消费。对刷借记卡、信用卡和“云闪付”App等支付方式实行按照场景给予不同幅度的满减优惠。鼓励银联商务黑龙江分公司采取手续费减免、返还等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五)激发活力促消费。鼓励餐饮、住宿、零售、文娱、体育、旅游、5G手机运营商等企业利用线上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吸引线上流量,拉动线下消费。有条件的市(地)加快研究制定发放消费券、旅游券等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效引导消费,挖掘潜在消费能力,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复苏。充分考虑为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防疫人员、防疫志愿服务者、在抗疫期间有突出贡献的人群和困难群体定向发放消费券。
(六)鼓励购车促消费。鼓励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豪礼赠送等营销手段,促进消费回流。以省政府名义举办夏季免场租费大型车展,有效释放积压的汽车库存,帮助4S店现金回流。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龙江线上购车专场活动”,促进汽车消费。
(七)文旅惠民促消费。鼓励全省A级旅游景区采取多景区联合套票、多日票、月票、季票、年票等灵活价格策略,优惠消费者。鼓励全省A级旅游景区自恢复运营之日起至2020年末,对全国医务人员凭有效证件(医师证、护士证等)、本省社区工作者享受门票减免优惠。举办文化旅游惠民月活动,集中推出景区门票、酒店住宿等优惠产品,推出全省春夏季、秋冬季各十大旅游节庆活动,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八)5G手机促消费。鼓励三大运营商及大型手机卖场持续开展“5G来了”专项促销活动,重点采取购机直降的方式,再结合运营商已有的以旧换新、套餐优惠等政策,最大化降低客户购机门槛,让客户直观感受到5G手机的购机优惠,促进5G手机消费。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思维,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促消费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完善配套政策,配合做好系列促销活动,共同把本次活动开展好、推广好。要引导和推动广大居民开启正常的生活消费方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精心组织。要组织发动社会一切力量,共同参与促消费活动。要鼓励行业协会、商业协会、企业协会等开展促消费活动,一起推动市场复市复兴。要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发动本地商家与金融机构、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对接,结合政策红利策划展销、促销、云展销、云促销等活动。宣传部门和各有关媒体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推广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告知消费者当地的优惠促销活动,鼓励走出家门到店消费,让消费者充分享受购物乐趣和消费促销的实惠。
(三)强化服务落实。落实省级负面清单要求,有序推动企业和营业网点扩大复工范围,简化办事流程,通过网上办理、快递邮寄、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业务,实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支持企业降本减负、财政补助、金融优惠、用工服务、社保五金等一揽子政策。积极鼓励各地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骨干企业设立“服务专员”,具体帮扶,解决困难,为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奠定基础。
(四)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类活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各项规定,根据活动内容、活动主体、活动地点的疫情防控需要,优化活动内容和各项流程,完善应急预案,既要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又要同步跟进督查检查,确保“零感染”“零扩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参与活动的企业和商家认真做好通风消杀工作,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严格各类垃圾处理,最大程度消除传染源,加强源头追溯管控,为顾客提供良好安全消费环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