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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民间投资潜力与创新活力

2017-01-09
        近日,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帮助民营企业打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切实提振民间资本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使民营企业成为促进振兴、推动发展、增强活力的重要力量。

《若干措施》确定了6个方面33条政策措施。6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一、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打造自主品牌。《若干措施》提出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等措施;二、引导企业多渠道融资,努力破解资金短缺难题。《若干措施》明确对总部和主营业务收入均在我市、申报上市并被国家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部门受理的民营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等措施;三、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措施》提出在一个纳税年度,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措施;四、加大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发展新经济新业态。《若干措施》确定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0%以上的民营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措施;五、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新动能。《若干措施》提出对从埠外引入民营企业实施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研发费用资助等措施;六、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和改善服务。《若干措施》强调建立大项目服务热线,完善政策咨询、项目公示、前期领办、问题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问题台账,畅通民间投资渠道,为民间投资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等措施。(来源:黑龙江日报)

 

(责任编辑:孙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