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小企协发[2015]4号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中小企业
创新成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农垦总局)工信委、中小企业协会:
为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创新经验,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管理创新,促进和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自2015年起,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决定每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活动旨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通过总结企业的创新经验,推广企业的创新成果,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通过总结和推广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的县区地方政府或其相关主管部门、园区、中介机构的经验和做法,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和谐优良的社会环境。为做好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评选重点为五个方面:
1、“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先进个人”(10人)
旨在推出探索企业发展“新思路、新模式、新技术、新趋势”,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典范作用的10位创新企业家。
2、“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20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两类)
旨在评定出在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实践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节能减排功效,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实现又好又快成长的20家企业。
3、“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单位”(5户)
旨在评定出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县区政府或其相关主管部门。
4、“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园区”(5户)
旨在评定出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园区)、创业基地(园区)等。
5、“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机构”(10户)
旨在评定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具有表率作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各级中小企业协会(促进会)、中小企业促进(服务)中心,担保投资等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中介机构。
二、材料撰写
申报单位结合本单位创新实际,根据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方案(附件一)的要求,起草创新成果(项目)报告,填写“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推荐登记表”(附件二)、“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自荐申报和组织推荐登记表”(附件三)、“园区自荐申报和组织推荐登记表”(附件四)或“中介机构自荐申报和组织推荐登记表”(附件五),同时根据申报的领域和内容,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有关创新成果(项目)的审定标准、报告撰写的格式、要求(附件一)及申报推荐登记表(附件二、三、四、五)请在www.ca-sme.org/协会通告栏目中下载。
三、报送方式
创新成果(案例)材料需按规定要求推荐、报送。每项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成果报告和申报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报至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企业服务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推荐分两步进行。2015年4月1日前上报推荐的企业名单,4月20日前上报企业创新成果报告、创新成果(项目)申报推荐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本smehljfw@163.com。
五、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旨在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创新的新鲜经验,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经营水平和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对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绩显著的地方政府、园区、中介机构的管理成果的发掘和推广,进一步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中小企业的关注和支持,为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创造和谐优良的外部环境。各市地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协会和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2、要确保申报和推荐质量。由于名额有限,请各市(地、农垦)工信委、中小企业协会根据各地市推荐名额及相关推荐标准和要求,认真筛选,严格把关,保证推荐质量,切实把有代表性、创新成果优秀的个人、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先进园区、先进中介机构推荐上来。请各市地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协会务于5月1日前将申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协会秘书处企业服务部。
联系人:孙立虎、徐荣新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敏街9号211室
电 话:0451-87203183
传 真:0451-87203183
邮 箱:smehljfw@163.com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推荐名额分配
地市 |
“先进个人”推荐数量 |
“创新企业”
推荐数量 |
“先进单位”
推荐数量 |
“先进园区”
推荐数量 |
“先进机构”
推荐数量 |
哈尔滨 |
3 |
5 |
1 |
1 |
2 |
齐齐哈尔 |
2 |
3 |
1 |
1 |
2 |
牡丹江 |
2 |
3 |
1 |
1 |
2 |
佳木斯 |
2 |
3 |
1 |
1 |
2 |
大庆 |
2 |
3 |
1 |
1 |
2 |
绥化 |
2 |
3 |
1 |
1 |
2 |
鸡西 |
1 |
3 |
1 |
1 |
1 |
双鸭山 |
1 |
2 |
1 |
1 |
1 |
鹤岗 |
1 |
2 |
1 |
1 |
1 |
伊春 |
1 |
3 |
1 |
1 |
1 |
七台河 |
1 |
2 |
1 |
1 |
1 |
黑河 |
1 |
3 |
1 |
1 |
1 |
大兴安岭 |
1 |
3 |
1 |
1 |
1 |
农垦 |
1 |
2 |
1 |
1 |
1 |
|
21 |
40 |
14 |
14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