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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省企业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7-09-29
各理事会员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
    为扩大我省企业对外影响,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我省企业整体形象,进而推动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决定年底前,以省协会理事会员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为主,对我省企业集中进行宣传。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此次宣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发展经验。主要宣传企业在加强企业管理、实施创新发展、开拓市场、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突出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2、对外合资合作。包括对外合资合作项目名称、合资合作主要内容、项目市场前景分析及预期收益、合资合作方式等相关信息。
    3、产品供求信息。包括企业供给及需求产品或物资、原料的名称、品类、数量、标准、要求等相关信息。
    4、企业动态变化情况。包括企业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取得的各项成果、获得的各项荣誉等。
    企业可围绕上述内容,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报送相关材料,
二、宣传媒介
    此次宣传主要以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省中小企业协会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为主,对企业发展特色突出,具有较强推广意义的案例,省协会将组织省内主流媒体深入企业进行采访报道。
三、相关要求
    1.企业所上报的宣传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上报材料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发展经验材料字数1500-2000字,其他材料1000字以内。
    2.省协会将按照企业上报材料先后进行排序,选取100家左右进行集中宣传。有需要宣传推广的企业请于10月30日之前将材料报至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3.材料要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邮寄到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敏街9号211室),电子版发至省协会秘书处邮箱(smehljwl@163.com)。联系电话:0451-87203183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