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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之窗

双鸭山市携手哈尔滨师范大学共圆人才梦

2019-10-31
       10月26日,双鸭山市委书记走进哈尔滨师范大学宣讲活动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科学会堂成功举办。在政策宣讲环节,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孙巍就双鸭山市引进人才和招录选调生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推介。
       孙巍在推介中用五个关键词概括了双鸭山市人才工作的优惠政策,分别是重视、改革、激励、 培养、环境。
       她提到,近年来,双鸭山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执政理念,把人才工作摆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现有人才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等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着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人才干事创业搭建最佳舞台。
       双鸭山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按照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中间环节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二是顺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需要,深化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改革,下放工作人员招聘权限,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权,实行备案制管理。三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方式,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间人才交流合作,鼓励交叉挂职,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四是遵循人才评价规律,坚持人才评价多元化,在评价指标体系、手段方法等方面体现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规律、特点,摒弃简单的、片面的、僵化的评价指标和手段。五是调整完善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才政策,适当放宽招聘人员资格条件,降低准入门槛。
       双鸭山市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激励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招才引智资金。对柔性引进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的薪酬待遇,一律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办法。
       双鸭山市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在一线成长、到一线建功。市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资金,重点培养电子商务人才、企业高技能人才、企业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大学生和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深入实施“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双鸭山市把打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市县(区)都将人才发展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保持用于人才发展的投入适当增长,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