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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互联网+”服务非公企业

2017-01-19

从香坊区检察院获悉,该区检察院加强与区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启动“互联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模式,服务全区非公经济发展。

据介绍,该院利用创建的“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号为非公企业提供查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法律服务。综合运用微信平台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邮箱,申请查询企业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申请和材料提交,通过查阅“领取告知函通知单”随时领取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创了全程无纸化查询,并将查询期限由规定的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同时,该院为保证新一届人大代表队伍素质,在香坊区委组织部、统战部专门向检察院发来评价函,要求检察机关对香坊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候选人开展综合评价时,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候选人名单进行了评价,发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评价意见24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评价意见1份。

据了解,该院针对在查询中出现的伪造告知函的现象,通过“香坊预防”微信公众平台推送“首例伪造告知函被移送公安机关”、“他们的告知函疑点重重”等内容,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提升企业对伪造告知函的辨别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由区财政拨专项预防经费,拍摄了微电影《有路你好好走》。该片在香坊区人大代表视察香坊区检察院预防工作和驻区企业家座谈会上放映后,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 李天池)

责任编辑:徐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