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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出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和服务保障措施 释放“政策红利”打造“人才洼地”

2018-01-03

佳木斯市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在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引起强烈反响。这是佳木斯市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谋划未来振兴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举措,同时也表明了该市引才、爱才、用才、敬才的诚意和决心。

《意见》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人才使用和服务保障五部分细化了政策措施。是佳木斯市历年来含金量最高、惠及面最广、支持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人才政策,既聚焦“高精尖缺”,也覆盖整个人才队伍。

从引进人才对象视野上看,《意见》不仅针对国内顶尖人才,把国外人才也纳入到政策中来,同时把985、211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也纳入引才范围。对企业引进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等顶尖人才或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津贴;对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5~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和500元津贴。对于引进人才人事关系落到事业单位的,政策提出没有编制可先上岗,待编制空余时优先进编。

《意见》不但释放了招才引才的“政策红利”,同时还强化了人才培养、政策激励、服务保障等措施,目的是解决如何留住人才问题。2017年秋季,佳木斯连续开展了“院士专家行”和“央企对接行”活动,采取与重要人才高地开展合作的方式,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目前,共建工程研究中心1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6家。与广东省对口合作城市、中科院长春分院等国家重点科研单位已经建立了人才相互挂职和定点培养机制,下一步还将陆续选派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去学习深造。

此外,《意见》制定了以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对各类优秀人才给予1000~5000元/月津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每两年将评选一次的“首席技师”、农村“致富带头人”,每人奖励1万元,将奖励范围向“工匠”和“农民”拓展。在强化保障方面,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增加到500万,并从解决住房条件、子女上学、公共服务、配偶安置等方面给予政策帮助。(来源:黑龙江日报,丁兆勇张建宇记者刘亿服)
 

(责任编辑:石曦希)